弃农经商者必然逃亡诸侯王国,这是汉文帝所最不愿意看到的。所以,贾谊的建议只能停留在书面上,“上不听”。
与财富相关的货币,从来都不可小视,它的背后是政治权力的转移和分配。汉文帝五年(公元前175年)4月份,汉文帝赐太中大夫邓通蜀郡严道(今四川雅安西)铜山,使之铸钱,吴王刘濞开豫章(今江西南昌)铜山铸钱,于是吴、邓钱遍布天下,为后来的七国之乱埋下了祸根。
汉武帝:六次币制改革 实现经济大一统
由货币铸造权引发的七国叛乱,不能不引起汉朝中央政府的警觉。经历了血与火考验的汉景帝接受教训,按照大臣贾山的建议,于中元六年(公元前144年)十二月,颁行了“定铸钱伪黄金弃市律”,再次收回铸币权,严禁民间私铸,只允许郡国政府铸造钱币。这部律法严禁盗铸铜币、私造伪黄金,否则一律以杀头弃市论处。三年之后,汉景帝又下诏,严禁官吏征发民众采集黄金珠玉,进一步加强了对货币的控制。
这一举措结束了汉初几十年在货币铸造权问题上的反复,为汉武帝最终统一货币铸造权奠定了基础。汉武帝在统治期间先后进行了六次币制改革,使汉初以来一直未能解决的货币问题得到了比较彻底的解决。
汉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行三铢钱,重如其文。这是恢复铜铸币名义价值(即上文提到的“文”)与法定重量(即上文提到的“重”)相一致的一个措施。但是由于三铢钱与四钱重(“重”)的半两钱(“文”)等价使用,于是又导致盗铸盛行,因此到了建元五年春“废三铢钱,行用半两钱”。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又从新铸造三铢钱并造皮币和白金(银)币,还颁布了盗铸金钱者死罪令。
汉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开始又进行了第四次币制改革。这次改革仅是“废三铢钱,改铸五铢钱”。五铢钱的形制都有一定的规定,钱文“五铢”从此启用。西汉时的五铢钱有郡国五铢、赤(侧)仄五铢、三官五铢、宣帝五铢以及小五铢,金五铢等等。
五铢钱诞生前夕,因半两钱濒临崩溃,市场一片混乱,各级政府与商民争利,都拼命铸钱,使得通货过度膨胀,钱币的购买力急速下降,物价飞涨。民众无法生存,相继放弃生产,流亡他乡,靠出卖劳动力来糊口;或者是铤而走险,加入私铸行列,期图赚取厚利。武帝初年,百姓因私铸而死亡的近万人,而私斗殒命的、畏罪自杀的都无法计算,可见问题非常严重。
汉武帝元狩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