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工地挖出数万枚古钱币 |
发布日期:12-01-18 09:01:00 泉友社区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
长街306号的房屋中,系经营酒坊的商家。2007年4月,该地块被列入拆迁范围后,兄妹们就曾向拆迁项目部及当地居委会反映,其宅基下有祖父埋藏的古钱币若干。
然而在汪氏兄妹与拆迁部门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2009年9月27日晚,江家祖宅却被相关单位暗中拆除了。 汪氏兄妹认为,发现古钱币的那片建设工地正是自己的祖宅地,其地下发现的古钱币就是自己祖上当年埋藏起来的。 然而,他们的要求,被淮安市博物馆拒绝。淮安市文物局还会同淮安市公安局清河分局联合发布公告,称该批古钱币属于可移动文物,依法进行追缴,敦促哄抢者上交,对提供办案线索的,经查实后将给予奖励;对拒不上缴文物或到案的,一经查获,将依法从严处理。 地下文物归谁所有 这下,汪氏兄妹不干了,于是一纸诉状将淮安市博物馆告上法庭,请求淮安市清河区法院判令被告返还祖上埋藏的古钱币,并承担此案的诉讼费。 2010年4月19日上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上,原告汪氏兄妹表示,抗战期间,日军侵略淮阴城时,他们的祖父带领全家避居乡村,并吩咐雇员将家中数量可观、不便携带的铜钱埋藏于宅中。当原告祖父重返淮阴城时,雇员已下落不明,铜钱埋藏在哪里也就成了一个谜。 但淮安市博物馆辩称,根据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这批古钱币归国家所有,是没有任何商量余地的。淮安市博物馆负责人质疑:如果古钱币为汪家所有,汪家兄妹的祖父及其亲戚(即埋藏人)分别于1977年和1985年去世,他们在世时也都进行过挖掘,为什么没有挖到?汪家房子被拆除后近半个月,汪家兄弟也没有去挖掘,并且古钱币的发现者及报警者也并非汪家人。 博物馆还认为,出土古钱币的位置是老城区,是清代清江造币厂所在地,并且在出土的古钱币中也发现了清江造币厂制造的铜钱,因此,这些钱币应是造币厂埋藏起来的。 原告汪秉诚解释说,之所以祖父在世时没挖铜钱,是因为当时家庭生活条件还可以,不需要靠这批古钱币维生。祖父过世后,院子里还有部分房产局改造房,房内住着一些房客,不便于挖掘。而房子被有关单位拆除后,马上就成了建设工地,上面堆积了大量的建筑垃圾,依靠他们个人的能力清除这些垃圾难度很大。从出土的铜钱来看,钱币制造的时间、数量等也与他们当时向拆迁单位和居委会反映的吻合。 原告同时认为,按照常规,当年的清江造币厂应该只制造一种钱币,而目前发现的这批古钱币有40余种版别,分别产自湘、鄂、粤、苏、皖、赣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