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州金融志》记载,福建美丰银行系由中美商人合资兴办的商业银行,成立于民国十一年(1922年)9月,总行设在福州南台观音井路,1924年9月在厦门海后路设立厦门分行。开办资本金20万元,由中美双方商人各出一半。中方经理陈之麟,美方经理由美亚洋行经理蒲某兼任。至民国十八年(1929年)8月美商股份全部转售于华商,福建美丰银行成为纯粹的华资商业银行。该行主要办理各种存、放款及买卖有价证券和生金银等业务,还兼办国外旅行支票及旅行信用证,并发行钞票。放款对象主要为富商名贾和洋行。该行开办初期,营业较为发达。民国16年(1927年),该行因被前任美方经理所兼管的美亚洋行倒帐40余万元,从此一蹶不振。1929年12月7日福建美丰银行福州总行因亏损被挤兑而停业。随即波及美丰银行厦门分行,同年也宣告停业清理。停业后,因债务纠纷重重,福建省政府专门派员组织“福建美丰银行清理委员会”,负责清理债权债务手续。1933年9月15日将该行观音井行址以底价6万元在闽侯县商会公开投标出售,因无人承购,直至十年后才全部清偿完结债务。
福建美丰银行成立后即发行钞票,其发行的钞票以银元为本位,票面有“凭票兑付通用银圆”的文字,表明是可兑现的兑换券,其上加盖有“福州”地名,主要流通于福州、厦门一带,至1925年12月共发行205万元。现今发现的福建美丰银行纸币有1元、10元两种面额,均印制发行于1922年。其中10元券有两种版别,一种为横式设计印刷,票面图案设计与1元券基本相同,但票面颜色为褐色;另一种正面直式设计,背面横式设计印刷,票面颜色为浅褐色,此种版别非常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