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解永历通宝“敕书钱” |
发布日期:14-02-22 08:38:14 泉友社区 新闻来源:www.jibi.net 作者:叶真铭 |
公元1644年,李自成农民起义军攻破北京城,明崇祯帝自缢于煤山,明王朝灭亡。明亡后,其残余势力又先后在南方各地建立了小朝廷,史称“南明”。顺治三年(1646年)11月,南明两广总督丁魁楚、广西巡抚瞿式耜拥桂王朱由榔于广东肇庆即帝位,年号“永历”,开铸“永历通宝”钱。其时农民起义军张献忠余部李定国、孙可望部屯兵云贵,与永历帝联合抗清,桂王政权一度稳定。顺治十四年(1657年),孙可望降清,清军进入云南,永历帝任命李定国为招讨大元帅,率军抗清。李定国不敌清军,拥永历帝入缅。永历帝为缅人扣留。李定国屡以兵攻缅索王,不得。顺治十八年(1661年)缅人尽杀南明从官,将永历帝及其宫眷25人献给清平西王吴三桂。康熙元年(1662年),吴三桂缢杀永历帝于昆明,李定国闻讯愤懑而卒,南明灭亡,“永历通宝”钱也停止铸造。 传世的“永历通宝”钱中,发现有钱背铸“工”、“户”、“御”、“敕”、“定”、“国”、“督”、“府”、“道”、“部”、“留”、“粤”、“辅”、“明”等文字的小平钱。除“定”、“国”、“留”、“粤”、“辅”、“明”多见外,“御”、“敕”、“督”、“道”、“部”等字均少,其中“府”字钱目前仅见两枚。这些文字在古钱币上较为少见,早在清代就已引起钱币学家的重视。清朝乾隆年间,古钱币学家翁树培在其著作《古泉汇考》中首次提出永历通宝钱背的文字组合“乃敕书一道”,“盖取敕书中语也”。此观点得到后世许多泉家的赞同,故而永历通宝背文钱又俗称“敕书钱”。但“敕书钱”的排列和含义究竟是什么,众说纷纭,至今未有定论。目前钱币学界对永历背敕书钱的含义主要有几种解读: 一种观点认为,“尔时桂王分藩广西,故有敕督部府留粤之文”。意思是说,桂王朱由榔称帝之初,广州还有一个唐王绍武政权。为避免与广州的绍武帝相争,桂王发敕令明确由自己率领兵部、五军都督府留粤“辅明定国”。 一种观点认为,桂王朱由榔称帝后颁布诏书,敕令户部、工部、五军都督府、各道、府要“留粤”,“辅明定国”。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因李定国保卫桂王永历政权有功,所以永历帝敕命户部、工部、五军都督府及各道、府,由李定国“留粤辅明”。李定国,延安府绥德州(今绥德县)人,曾参加张献忠农民起义军,“骁勇超逸,更称万人敌”。张献忠死后,李定国率大西军余部与永历帝联合抗清,李定国屡立战功,成为永历政权的最后支柱。因此,永历帝对重兵在握的李定国寄予厚望,“御敕部道都府定国留粤辅明”。这可以从钱币背文“定、国、留、粤、辅、明”六字较为多见得到证实。此种观点得到多数人的认同。 近年有研究者又提出新的观点,认为永历通宝钱背文字根本不是皇帝“敕书”。它们是永历政权的地方将领或官员在不同的地点、不同的时间、不同的条件下分别铸造的。如认为永历通宝背文“定”、“国”钱是永历八年(1654年)李定国率军驻扎雷州半岛的高州时所铸;永历背“留”、“辅”钱是瞿式耜留守广西抗清、组织三次桂林保卫战时所铸;永历背“御”、“敕”、“部”、“道”等钱是湖南永州地区鼓铸的;永历背“明”、“粤”钱是庆国公陈邦傅在广西浔州府(今桂平地区)鼓铸的等等。这些背文应该是为纪念某一事件或表达某种意念的意思,它们出现时间有先有后,但将其组织起来可以读为一道“敕文”,这也许仅仅是一种巧合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