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流通人民币涉嫌违法 打击还是疏导? |
发布日期:10-12-28 08:31:12 泉友社区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
流通人民币的审批机关。也就是说,买卖流通中的人民币必须要通过人民银行许可、具备相应经营资质的企业法人,普通法人或自然人不得买卖流通人民币(包括分硬币)。《办法》要求,获得经营流通人民币许可的法人,应将经营流通人民币许可证在营业场所公示。因此,在购买流通人民币收藏品的时候,应验明商家的许可资质,这样可以放心购买,不必担心购买行为和藏品质量出现问题,也可以规避买卖行为违法、受行政处罚的风险。
然而从另一方面考虑,对流通人民币(包括分硬币)的民间收藏买卖行为已然极为普及,虽涉嫌违法但毕竟客观存在,同时分硬币只在法律名义上是流通货币,事实上早已退出流通领域,民间久有呼声建议分硬币退出流通,邮币卡收藏者对分硬币的收藏交易也有正当理由。 分硬币是否应该退出流通?中国人民银行相关专家明确表示,分硬币不可能退出流通。该专家解释,分硬币流通离不开市场经济的客观需求,并不是人民银行一纸通知就能停止流通的。虽然在城市之中,分硬币使用较为罕见,但是在广大农村和一些特殊行业、领域,分硬币使用还是相当普及。因为纸分币已经停止流通,所以分硬币更不能退出流通领域,否则将会影响经济结算和货币支付等功能实现。参照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其分硬币同样在市场上积极流通,是货币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该专家认为,分硬币短期内不会退出流通,而在人民银行确认其退出流通之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则要依法恪守职责,查处非法买卖流通分硬币的行为,将没有许可资质的商家清除出流通人民币经营市场,保证经营流通人民币市场正规、积极、健康地发展。此外,邮币卡收藏爱好者和民众在收藏分硬币时,更要警惕伪造珍稀分硬币的欺诈行为,当心“买假上当”。同时,一旦买到仿冒伪造的流通分硬币,应当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向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举报欺诈行为。而商家伪造分硬币的行为,已经涉嫌伪造、变造货币罪,将面临最低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