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及老凤祥、豫园商城等上海主要金店负责人因涉嫌价格垄断被国家发改委调查,理由是协会要求上海地区金店的价格不得超过协会约定的中间价的正负2%或正负3%。行业协会这种限定价格的做法是行业自律行为,还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垄断行为?[color=navy][/color]
随着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及老凤祥、豫园商城等上海主要金店负责人因涉嫌价格垄断被国家发改委调查的新闻传出,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就陷入了舆论漩涡,在上海市黄金饰品零售行业运行多年的“价格自律规则”也因此被置于镁光灯下。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发改委此次调查主要针对的是《上海黄金饰品行业黄金、铂金饰品价格自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该《细则》由老凤祥等企业所在的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牵头制定,并要求上海地区金店在对所售黄金、铂金产品进行定价时,均不许超过协会所约定“中间价”的正负2%或正负3%。
消费者不免质疑,所谓的价格自律,到底是行业协会规范市场的无奈之举,还是其为会员企业谋求利润有意为之的托词?
有媒体援引知情人士的消息称,目前已有部分被调查企业已提交情况说明和《自认报告》的方式,承认价格垄断。如果发改委最终认定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存在垄断行为,失去了行业自律价“护佑”的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又将会面临什么样的未来?
早有争议的“行业自律”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其实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价”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01年。
当年4月,我国宣布取消黄金“统购统配”的计划管理体制。同年8月1日,国家放开黄金饰品零售价格管制。当时,全国各地黄金饰品企业之间就开始打起价格战。在这样的背景下,2001年8月6日,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和上海宝玉石协会召集了包括老凤祥、老庙黄金、亚一金店等在内的13家主要会员单位,拟定了行业自律价。
该行业自律价一经公布,就引来了上海市物价局的关注和质疑。2001年12月,上海物价局依据价格法认定上述13家黄金饰品企业制定黄金“行业自律价”的行为属于“价格联盟”,并对其开出了行政警告处罚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执行最低基准价。
不过,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认为,在国家放开黄金饰品零售价格的背景下,行业协会确定“行业自律价”旨在规范市场,且成功地制止了企业间低价竞销、恶性竞争的价格战。
2002年1月,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受13家受罚企业的委托,就该处罚决定向上海市政府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