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矿产资源大国俄罗斯新一轮矿业开发聚焦 |
发布日期:10-03-05 09:00:42 泉友社区 新闻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作者: |
石油;储量超过50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储量超过50万吨的铜矿;原生金储量超过50吨的金矿。 限制外资涉足的具有俄联邦意义的矿产地段还包括内海、领海、俄联邦大陆架地域的矿产资源以及属于国防和国家安全占用的土地地段。 另外,修订后的矿法还禁止对具有联邦意义的矿床地段重新办理许可证,以转让给外资股份超过10%的法人。但与此同时,在有些情况下允许把矿权转让给有外资参股的法人,但这需要俄联邦政府通过决议批准。 值得一提的是,在修订后的矿法通过并实施之前,所有已获得矿权的矿权人,其中包括从事地质研究目的的矿权人,仍然保留发证时许可证中已赋予的一切权力。 完善矿产开发税收制度吸引内外投资 在完善税收制度方面,俄罗斯近年来也做了一些工作。俄罗斯资源开发企业的税赋在世界上处于偏高的水平。因此,为了吸引内外资对矿产开发领域的投入,俄罗斯正采取一些措施,一方面降低企业的税赋负担,另一方面制定一些优惠政策鼓励对一些低质矿床的开发。特别是在油气开采方面,近年来俄罗斯制定了许多具体措施鼓励偏远地区和难采矿床的开发。首先是制定刺激偏远和难进入地区油气矿床开发的优惠税收政策。目前对俄远东地区东西伯利亚和萨哈共和国的矿床就实行了开采税税收"假期"制度(一定时期的减免)。从2009年开始,这一税赋"假期"制度优惠政策推行到俄罗斯其他地区。此外,还降低了老矿床的税收额度,并对高黏度石油矿床也实行了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降低企业税赋总的负担,从2009年起实行开采税新的计算公式,这相当于给有关企业每年带来40亿美元的收入。 俄罗斯自然资源与生态部的专家认为,从目前市场状况来看,为了使俄罗斯矿业部门对投资者更有吸引力,除了目前正在进行的调整税收幅度等措施外,还应过渡到实行更为先进的税收制度,即以征收利润税为基础的税赋制度。俄罗斯目前正考虑对大陆架的开采项目实施这一税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