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部官票壹(左)及大清宝钞贰千文
清王朝有鉴于明朝发行纸钞所产生的种种弊端,长期以来只行钱币不行钞票。基本上是以银(银锭)与铜币(制钱)并用的体制,除铜币由官方铸造外,银(银锭)则官私均有铸造,百姓在交易中大体是:大处用银,小处用钱(制钱或铜元),银锭以50为大锭,10为中锭,1至5为小锭,1以下为碎银。约1,000文至2,000文兑银1,依市场供求有所浮动。
到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因爆发太平天国革命,清政府为镇压农民起义,四处征兵,一时军费突增、政府在筹措无术的情况下,遂决定发行以“银”为单位的“户部官票”和以“制钱”为单位的“大清宝钞”,以资供大额和应急之需。
由于清政府所发行的大清宝钞和户部官票,发行时不仅没有安排准备金,且官方更是只放不收,周而复始商人在兑不到现银后便拒绝使用。因而发行受阻,后来清王朝只好允许商民以五成的宝钞或官票和银搭配使用。导致钞、票的信用完成丧失,到了咸丰十年,钞、票在流通时的市值已跌至只有面值百分之二点五左右,几形同废纸。在百姓拒用的情况下清王朝只好于是年底停止发行。后人将“宝钞”与“官票”的后两个字合称为“钞票”,这就是中国“钞票”一词最早的由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