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规制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张昕竹这些天来一个会接一个会,当记者拨通他的手机时,前几分钟竟无
法说话——他正在会场上舌战群儒——“现在连接听电话都只能抽空儿进行”,张昕竹无奈地表示。
自从有媒体把张昕竹在做网间结算方案的事捅了出来,“一石击起千层浪”,关于互联互通和网间结算的种种
争议都浮出水面。
人们都想知道,未来电信网的网间结算将按什么原则进行,张昕竹项目组提出的方案是否公平?甚至有人对
“张昕竹他们到底懂不懂电信?”都发出了质疑。一个小小消息掀起这么大波澜,恰恰反映了网间结算问题的敏感
和棘手。
起点公允结论未定
作为关注网间结算问题的行外专家,张昕竹是对电信业务进行定量分析理论的支持者,他认为未来的电信监管
将越来越多地依赖定量信息。而要想使监管政策到位,监管者解决上述问题的最关键和最基础性的任务,就是要解
决电信成本的测算问题,包括建立透明和符合国际惯例的成本核算过程和原则。他曾在一篇文章中写道:“成本测
算的重要性无论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因为它不但是事前监管 (基于成本定价 )的基础,也是事后利用监管手段进行
监控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电信网间结算和资费体系研究项目起始于去年2月份,中、外双方负责人分别由张昕竹和麻省理工经
济系的杰瑞·豪斯曼教授出任。其主要模型借鉴了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测算结果和新的结算体系方案早在 5月份
就已提交到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
尽管借鉴了国外的经验,但是方案的分析基础并非是来自国外的数据。曾在中国网通集团互联互通处任经理的
白玉梅女士告诉记者:“作为运营商,我们都曾无偿向课题组提供详尽的数据,包括网络状况、企业人事状况、收
入情况等方方面面。”正是依靠这些数据,课题组才建立了自己的模型。
但是,他们的方案是否能付诸实施目前并无结论。
一位信息产业部官员告诉记者,信息产业部委托项目组研究网间结算问题,并不表明信息产业部一定会按照他
们的研究结果来确定结算体系,“他们进行的只是一项信息产业部委托的科学研究工作。”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
方案提交以后长达好几个月的时间里,并没有发现现有结算体系存在松动的迹象,各运营商受命对项目组提供帮
助,但项目组的结论并非政府监管部门的结论,最后的方案是什么样子,还得有关各方坐下来商量出一个大家都能
接受的方案。
成本核算回报何在
各大运营商对于这样一项“科学研究工作”可是投入了血本,移动、联通、网通和电信总共掏了800万元资
助,他们现在关心的是这些投资能带来什么回报。
有分析认为,移动运营商对此事会比较积极,他们对小灵通抢夺移动市场却不交结算费感到不公平,因而力促
信息产业部推出新的结算标准。
对于这种说法,被采访的各方均予以否认。
白玉梅认为:“信息产业部启动这项研究,其目的就在于探讨国际通行的网间结算标准如何应用于中国,并非
针对小灵通。”信息产业部的内部人士也表示,不管有没有小灵通的问题,信息产业部都会启动网间结算体系的研
究项目,这是从发展角度考虑的结果,他们并没有受到移动运营商的压力。而项目组中之所以不让运营商参与,很
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着力避免掺杂进一些国内运营商的定见。
我国运营商现在采用的网间结算方法是根据资费来计算的,资费与形式都是固定好的,在新的业务飞速发展
时,这种结算方式显得过于死板,因而显得公平性略有欠缺。“信息产业部也许是想探讨依资费原则之外其它的结
算准则。”白玉梅猜测。
一位对网间结算问题有过研究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国际通行的网间结算方法是根据成本来定价。成本
定价模式又分为历史成本法和长期增量成本法。白玉梅认为,从竞争经济学的角度看,我国运营商的历史成本难于
核算,如果实行,容易引发政策性摊派,不利于运营商良性发展,因此新的结算模型肯定要采用长期增量成本法。
这种方法是根据流量定价,最终结算的费用与发生的业务有关,也与科目有关,是一种各灵活的网间结算方式。
不是结局而是开始
网间结算固然非常重要,然而从电信业务“以人为本”的角度考虑,网间结算必须以有利于互联互通为准则。
社科院法学所的周汉华认为,以长期增量成本作为网间互联成本核算依据,有利于新兴运营商进入市场。但同
时也应考虑到长期增量成本标准在实践中可能会因为面临诸多现实问题而无法适用,因此,作为替代方案,监管部
门也可以对网间结算实行价格上限管理,以防止主导运营商滥用其垄断地位,也就是说,政府必须对主导运营商的
互联收费进行价格管制。在国外,法国与意大利从2003年1月1日开始采用网间结算标准上限管制政策,增加了市场
对网间结算费用未来水平的合理预期,受到业界普遍欢迎。
对于非主导运营商,有时候互联收费受成本定价原则的限制,反而会限制其业务的发展,不利于竞争性市场局
面的形成。这时候,可以引入商业谈判机智制,形成互联收费标准。
另一方面,有人指出,在证券领域,依据《证券法》建立了专家公开论证的“发审委制度”,能够更好地发挥
专家作用,保障投资人利益,在电信领域也不妨一试。可以成立一个“专家委员会”,建立独立的专家初步裁决制
度,保证互联互通争议诉诸电信监管部门以后处理过程与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与公开性。
对于其他的声音,张昕竹和他的小组也早有考虑。他指出,优先考虑企业利用协商机制解决互联互通、转售或
非捆绑元素的批发定价问题,并不意味着成本测算失去应有的意义,实际上,即使将来逐步放弃事前监管,不再由监管机构直接定价,但建立在成本测算基础上的政府干预将对谈判结果产生重要影响。此外,即使政府主要依赖事后机制进行监管,成本测算也是监管机构进行仲裁和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总之,成本测算将成为解决互联互通、合谋以及恶性竞争等需要定量证据的监管问题的基础。
无论张昕竹和他的网间结算方案是否被采用,有一点业界已经达成共识,这个项目仅是我国结算制度改革的一个过程而不是结局,政府出头、专家出力、运营商出资,大家在共同酝酿着网间结算领域里的改革风暴。
作者: 张九陆 转自: 通信产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