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又出现了一个与邮政行业叫板的人,原因是邮寄国内特快专递(EMS)不让用邮票。
邮寄特快专递只能交现金
9月3日下午,成都市民蒋荣富和朋友在成都市火车北站邮政支局,用国内特快专递给武汉的朋友邮寄明信片。为给朋友一个惊喜,他拿出刚刚发行的“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的小型张邮票,准备作为邮资贴到信封上,但遭到拒绝。工作人员告诉他,特快专递的邮资必须以现金支付,不但成都如此,全国都是这样,这是上级邮政部门的规定。无奈,蒋荣富只好支付了22元现金。
蒋荣富对此不解,特快专递跟信件一样都是邮件,国家法律有规定,各类邮件资费都可以以邮票的形式支付,为什么寄特快专递不能用邮票?于是,蒋荣富愤而将国家邮政局、四川省邮政局告上法庭,要求法庭依法判定邮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办理邮政特快专递业务中禁用邮票支付资费的行为违法,并判令被告返还其现金22元。
为了解情况,记者拨通了北京邮政客户服务中心热线电话“11185”进行咨询,接线员明确回答,“邮寄特快专递只能交现金,不能贴邮票”。此后,记者致电上海、天津、重庆、太原、呼和浩特等20多个城市的“11185”进行咨询,得到的是同样的答复。
拒贴邮票的条款应视为无效
《邮政法》及其《实施细则》均规定,各类邮件资费的交付,以邮资凭证或者证明邮资已付的戳记表示。邮资凭证是邮电部发行的,作为邮件纳费标志的有价证券,包括邮票,印在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邮资邮简上的邮票图案,邮资机打印的邮资符志。
从以上法律条文中可以看出,邮件资费可以用邮票支付。那特快专递是否属于邮件呢?中国通信学会邮委会学术部主任顾联瑜告诉本报记者,邮件分为普通邮件、邮政快件和特快专递邮件,特快专递邮件是以最快速度传递并通过专门组织收寄、处理、运输和投递的邮件。但他表示,国家邮政局确实有规定,目前,邮票只使用在普通邮件和邮政快件上,特快专递以现金支付邮资。记者从《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中看到这样的规定——邮件资费采用交付现金和寄件人总付邮费两种形式,邮件封面右上角应加盖“邮资已付”戳记表示邮资已付。
对此,国家邮政局公众服务部业务管理科的有关人士表示,拒收邮票的初衷是为促进邮政现代化建设,近几年,国家邮政局正努力建设电子化支局,以现在的电子化程度完全可以使用更加方面、快捷的方式交费。
国家法律规定,作为邮件的特快专递可以用邮票形式支付邮资,而国家邮政局规定,特快专递邮资须现金支付。北京大学法学院著名行政法专家姜明安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法律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当部门规章的条款与法律相悖时,该条款应视为无效条款。国家邮政局下发的文件属于部门规章,其中若有与国家法律相悖的条款,应视为无效条款。
邮票贬值是拒贴邮票的根源
邮寄特快专递拒收邮票原来事出有因。著名的邮市评论人徐基坎、郭昌弟等人向记者讲述了原因。他们说,“邮票是邮资凭证,理应按实际需求量印发。而多年前的集邮热致使邮票大规模超量发行,发行总量大大超过了市场购买力,导致1991年以来发行的几百套邮票,有95%以上都在邮市打折销售。邮寄特快专递若按面值使用邮票,邮局岂能情愿?但邮票只有在不断消耗中才能体现其价值。邮政部门拒绝使用邮票,会促使邮票继续打折,由此,就形成了恶性循环”。他们为此建议,邮政部门应采取相应的“短痛”政策,允许特快专递贴邮票,以促使邮票市场良性运转。
中国消费者报 万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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