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亿销毁,作用几何?(林中漫步)
自从销毁开始,常常见到各种报道说10年共计100多亿的发行量销毁了30亿,总感觉这销毁动作实在大,接近30%。可是又觉得数据不是很准确,粗粗一算98年全年的套票总值都达到了33亿,这还不包括多余散票的发行量。
于是本人对每年的套票的发行量进行统计,因时间有限,数据不能非常准确,但基本能反映事实情况:
|
1992 |
1993 |
1994 |
1995 |
1996 |
1997 |
1998 |
1999 |
2000 |
2001 |
十年套票发行市值 |
套票总值(亿) |
10 |
14.6 |
12.5 |
12.3 |
12.6 |
21.8
+(4.19) |
33.1
+(4.96) |
27.3 |
21.2
+(4.03) |
18.8
+(2.3) |
184.2
+(15.48) |
以上数据中带括号的是指如动物、海底世界小版张系列等,此类概念含糊,似张似票。若按正规报道为小版张,估计未在销毁之列。
除去这些小版张,十年所发行的套票总市值也达到了180亿以上。这里面还不包括无法组套的散票的发行量,因为集邮公司收缴的多为套票,所以仅以套票计。若以十年发行邮票的市值来算,邮票总市值估计达到二三百亿。若以三百亿计,销毁三十亿,也只不过相当于十枚邮票销毁一枚而已。
若三百亿人民币撕掉了三十亿,多少也让人心疼。可三百亿“纸张”,销毁三十亿张,“何足挂齿”?
说邮票是“纸张”,或许很多人反对。可是如果邮票无法履行邮资凭证的本质,它和“纸张”又有何异?
包裹不让贴,非本邮局销售邮票不得使用,“集邮”邮票不能使用……等等等等,这都是中国特色的邮政所造成的。邮资凭证在某种情况下和“纸张”无异。邮政发行“纸张”的目的不是为了邮政业务上的使用,而是为了骗取集邮者的钱财。打着邮资凭证的旗号,却在使用这些所谓邮资凭证的“纸张”时处处为难消费者(多年来包裹不让使用自带邮票、至今特快邮件乃不能使用邮票、让自带邮票的消费者到指定的邮局使用……这些都是铁证)。
且不说它是纸张还是邮资凭证,就凭藏在深宫十余年也无法卖出的事实,以及“壮烈”销毁的结局,就足以证明这些邮资凭证连纸张都不如。纸张勉强能给大伙涂鸦,可这些邮资凭证,却落得个“壮烈”销毁的命运。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与其说邮政下决心保护集邮者利益,下决心为中国集邮事业做贡献,还不如说邮政又来做秀,“破釜沉舟”要把"捞钱革命"进行到底.
销了不止一次了,盖也盖得手酸了.可是打折的仍然在打折,捞钱的仍然还在捞着.30亿的销毁给市场带来了什么好处?看看市场的走势吧,这次销毁运动中,又有许多投资人套在了高高的珠穆朗玛峰上……
中国邮市怎么了?非得采用资本家的手段来拯救中国集邮吗?十几年来才销毁了一个30亿,却能在一年之中制造出一个30亿来,这样的销毁有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