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世博会青海馆展示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
发布日期:09-01-08 10:18:48 泉友社区 新闻来源: 作者: |
一经采用,著作权归征集者所有。
2、应征方案的独创性及表现内容,受中国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保护。 3、应征方案一经提交,即视为应征者同意并接受本征集公告的所有约定。 4、主办机构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5、因邮寄延误、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组织者的原因而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公告内容发生的争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律处理。 十一、注意事项 1、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提交资格预审资料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提供项目任务书(包括青海省主题陈述、建筑边界、展示设计要求等相关资料); 2、应征机构自行承担参加本次应征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应征机构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后可能提出的要求,进一步提交其他有关文件; 4、应征机构应当保证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投标文件和其他信息真实完整; 5、未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批准,应征机构不得在任何时间地点,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第三方合理地认为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有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关联; 6、若应征机构提交错误、不实或误导性信息或文件,或违反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规定,或违反本机构做出的保证、承诺或陈述,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取消该应征机构的资格;造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名誉或经济上损失的,相关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声明 1、本公告的任何内容均不应理解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欲与应征机构缔结任何协议的承诺; 2、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征机构送达的文件不予退还; 3、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青海省商务厅 联系人:史耐 张帆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晏路2号国贸大厦14楼青海省商务厅 联系电话:0971-6321733 6321735 邮箱:zfailer@163.com、97164096@163.com 传真:0971-6321712 青海省参与上海世博会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