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是货币还是收藏品 |
发布日期:13-12-10 09:09:16 泉友社区 新闻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胡克非 |
神话也刺激着众多的投机者。挪威国家广播公司消息,一位名叫克瑞斯托夫尔-科赫(Kristoffer Koch)的挪威人在2009年曾因好奇以大约18欧元的价格买入了5000比特币,现在,这些比特币的实际价值已经达到了约61.5万欧元。 前美联储主席艾伦·格林斯潘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比特币的价格在一年内疯长89倍之后已经达到不可持续的高估值,而虚拟货币并不是货币。“这是一个泡沫,它必须有内在价值。你得绞尽脑汁去想象比特币具有哪些内在价值。我反正没能力做到这一点。也许别人可以。”他说。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银河证券策略分析师孙建波告诉记者,由于比特币基于算法,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并且完全依托互联网来进行创造和交易,“虽然不具有交换价值,但是有一定的投资属性。”他同时表示央行不禁止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这是承认比特币的投资属性,至于投资的风险这就需要投资者自己把握了。”他告诉记者。 专栏作家、知名时评人王亚煌也认为比特币并不是货币:“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互联网的虚拟货币是现实货币在互联网上的延伸。例如腾讯的Q币,一个人持有的Q币数量是其用现实中的人民币买来的,整个网络上有多少Q币存在,完全取决于有多少人民币流入了腾讯的账户。因此比特币根本不具备任何‘币’的属性,比特币的实质是网络上第一个可以被称之为虚拟收藏品的事物。一直以来,收藏品都被局限在现实中,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而收藏品之所以值钱,是因为其稀少与罕见,可以作为在通货膨胀时代中保值增值的投资途径。相对来说,互联网上是无法产生收藏品的。因为互联网的实质是信息,既然是信息就可以被复制和大批量拷贝,因此互联网上的事物很难具有稀少罕见的特质。即便是某些网络游戏中号称只有一件的兵器,往往也由于游戏的受众面很小,游戏的淘汰速度太快而很难成为收藏品。” 这波热潮,看来只是扩大了比特币作为一种收藏品的影响力和参与度,吸引了更多淘金者、藏家和炒家的参与,很难使它从一种小众收藏变成更大众化的收藏,同时也对它成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