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币现假冒伪劣产品 贵金属收藏需防四大骗术 |
发布日期:09-01-12 08:52:50 泉友社区 新闻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作者:袁峰 |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贵金属产品的收藏、投资热情逐步高涨,一些不法商贩利用人们对这一新贵收藏领域不甚了解之机,大肆发布虚假金银币宣传信息,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2008年12月,中国金币总公司联合广东粤宝黄金投资公司启动了“中国贵金属纪念币维权反假宣传周”活动,发布了目前市场上贵金属四大伪劣现象,并对贵金属的基本信息、维权行为作了详细的解释。
四大伪劣手法欺瞒投资者 手法一:虚构事实抬高产品身价。 例如《清明上河图》(书画长卷复制品)广告号称以故宫博物院所藏真迹为底本,由国家图书馆和首都图书馆永久收藏;《世纪伟人金钻怀表》广告号称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出具《国礼证书》。这些内容实际上子虚乌有,对广告受众有很大欺骗性。 手法二:偷换概念混淆产品实质。 例如《毛泽东彩色金银币》、《齐白石国粹生肖币》、《2007猪年贺岁币》等产品,实际上只是纪念章,却以“币”自居。另外根据有关规定,只要符合条件,并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邮政部门审批核准,均可制作和销售此类纪念品,但一些广告中却冠以“国家权威部门破例、破格、特批”等用语,借此凸现纪念品的惟一性,误导广告受众。 手法三:虚假表示产品升值前景。 广告多以“走俏、轰动、火爆”等不实之词形容产品销售情况,宣称“收藏前景无限、(价值)短期内必将一路飙涨”等内容,毫无依据地承诺或判断产品升值前景,但是却避而不谈付出昂贵价格购买产品的风险。 手法四:使用他人名义涉嫌违法或侵权。 广告中有多处违禁使用“外交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邮政总局”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还有多处涉及“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国家图书馆”、“首都图书馆”等单位或组织的名义,也未经同意或授权,并且表述内容与事实不尽相符,存在误导的嫌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