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三国志?魏志?武帝纪》记载,曹操出兵汉中时,本来企图进攻刘备,可是驻入汉中后,估计情势,却又发觉很多不利,进既不能,守也不便,想撤退,又怕于面子不好看。正在犹豫,恰巧厨子送进一盘炖鸡来,他就一边吃,一边继续盘算。这时,部将夏侯惇来请示夜间的口令,曹操便随口说了两个字:“鸡肋”。杨修知道了,便叫勤务兵给他收拾行装。别人问他,他说:“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曹公把汉中当作鸡肋,他觉得留在这里没有什么味道,所以要回去了。”不久,曹操果然下令班师还朝。
这样的事情同样发生在金银币投资收藏上。据 26 日上海《新闻晨报》的消息,“卢工市场日前有币商在熔毁春节纪念金币 100 枚,按原料金价卖给用金企业。”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为什么熔毁的偏偏是春节纪念金币呢?
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春节金币的发行资料。春节纪念金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为纪念中国的传统节日——春节而发行的,于 2003 年发行,含纯金 1/3 盎司,成色为 99.9% ,面值 150 元,发行量为 5 万枚。
我们再来听听相关参与熔毁活动的币商的说法。报载,该币商也颇感无奈,因为春节金币市场价格与金价基本持平,当大部分金银币随金价上扬而行情大展的时候,这个“老头儿子”就是不发育,真是急煞人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发行量过大,远远超过一般纪念金币,最终轮不上市场炒作,市场价格也就紧跟金价而已,市场难以消化,其收藏价值无法体现。还不如熔毁批发给用金企业,套出资金以加紧资金流转。
从商业的角度来看,应该说,当一个物品成为“鸡肋”的时候,采取一定的市场商业手段,也无可厚非,毕竟商家是以追求利润为最终目的的。
然而,春节金币毕竟是“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这一最高权威的属性决定了其性质上是具有不可侵犯性。业内人士提醒,金银币是法定货币,代表一个国家的形象,熔金银币等同于烧人民币,私自熔毁有违法嫌疑。
具有题材、工艺、法定货币概念的,且品相完美的春节纪念金币,应该说至少比原料金有收藏价值,但是当收藏群体不大,最终钱币经销商不能实现商业利润的时候,他们是痛苦的,作为商人,最大的痛苦也莫过于此!对于币商来说,无疑是一个鸡肋!
法定货币!商品属性!
怎么办?
(单明铭 “闲话金银币”系列文章 于09.2.27)
⊙该文章转自[钱币博客 blog.jibi.net] 原文链接:http://blog.jibi.net/u/19557/archives/2009/325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