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投资暴露三大"陷阱" 应引入第三方存管机制 |
“作为黄金市场的投资者,我们现在最担心的是保证金会否有危险。”北京新京方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总裁蒋健7月4日不无忧虑地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说。 蒋健的担忧反映出当前我国黄金投资行业的“通病”:公司治理的透明度、负责性和诚信普遍较差,利用专业技能侵犯客户利益的案件屡见不鲜。 黄金投资的三大“陷阱” 北京黄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刘山恩指出,当前黄金投资市场的三大“陷阱”最值得警惕:包括经营者话语权强势形成的信息不对称、法规建设滞后形成的法制灰色区和地下市场产生的强大诱惑力。 恒泰大通黄金投资有限公司总裁王志斌将目前存在的问题归结为六个方面:一是缺乏规范黄金投资市场的立法;二是司法机构的执法水平亟需提高;三是黄金投资公司、黄金投资咨询机构诚信普遍不足;四是缺少一个专门的监管与维权机构;五是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影响了投资者的利益;六是对黄金私募基金的规范和管理处于空白状态;七是投资者自我维护权益的意识不强。 中国黄金协会副会长张炳南也在同日由和谐金银在京师大厦举办的“金融危机下的黄金投资策略”专题报告会上指出,去年我国黄金投资和消费需求增长21%,预计未来中国的需求量将持续以20%的速度增长。但必须看到国内黄金市场处于发展初期,监管方面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以往的办法是,尽量避免让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有限的个人投资者参与较高风险的黄金投资品种,如上海金交所和上海期交所的保证金品种都对自然人客户设置了种种障碍,但是这种限制实际也限制了黄金投资市场的流动性和可持续发展。 引入保证金第三方存管机制 “客户资金由第三方独立存管,最终可以从制度上和操作上完全杜绝了黄金公司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的行为。”王志斌表示,证券和期货市场的相关成功经验完全可以借鉴。他介绍说,作为国内黄金投资行业中最先引进客户资金第三方监管机制的企业,恒泰大通通过与商业银行签订账户管理协议,做到专款专用,已从根本上杜绝了挪用客户资金的可能性。 同时,王志斌还呼吁尽快落实防火墙制度。他表示,黄金投资公司不同业务部门之间的防火墙制度虽然经常被提及,但都未能得到有效执行,个别投资公司的管理人员甚至同时担任黄金自营部门、委托资产管理部门、营业部等多个有利害关系的部门负责人,一旦出现客户利益和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作为公司一方难免会先予考虑公司利益,而忽视甚至损害客户利益。 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高子程认为,行业法规不完善是我国黄金投资者保护不力的重要原因。1983年国务院发布的《金银管理条例》已远远满足不了黄金投资市场的需求,他建议行业监管部门加快投资者权益保护立法进程。“国内外任何成熟金融市场发展的经验表明,适当的、成熟的、合格的投资者群体是增加市场流动性、抑制价格非理性波动、拓展黄金市场广度和深度的重要前提。我们有必要借鉴金融市场投资者方面的法律体系,结合我国黄金市场发展实际和法律框架、监管制度、诚信环境状况,探索构建我国黄金市场投资者权益法律保护制度,加强监管力度,在此基础上稳步发展黄金投资市场,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