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商场购物卡买黄金 小贼赚黑钱被批捕 |
发布日期:09-06-26 09:16:49 泉友社区 新闻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 |
本报讯 (记者王纳 通讯员朱彦、林志辉)一名男子想出了一条“生财”捷径:复制某商场的购物卡,然后把原购物卡折价卖出后,再拿复制卡购买黄金。不过,最后还是难逃法网。近日,福田区检察院以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余某某。 今年3月下旬,余某某伙同两名男子(现均在逃)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某购物商场将一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的购物卡以8500元的价格卖给被害人赵某某。 随后,余某某等人即将该卡内的余额转到另一张复制卡,并持该复制卡到该购物商场购买了一条价值9775.6元的黄金项链。 而被害人赵某某当天在商场准备用向嫌疑人购买的购物卡结账时,却被收银员告知该卡内只有200余元。 4月上旬,余某某故伎重演,被收银员及时发现并抓获。 余某某供述称其等人先用现金买卡,买到卡后再将卡转卖出去,卖出去后立即将卡内的余额转到另外一张复制卡上,然后用复制卡购买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