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牌坊银锭考析 |
发布日期:11-04-19 08:52:46 泉友社区 新闻来源:收藏界 作者: |
皆具为:“公议公估童看讫”、“公议公估冯看讫”等戳印。前者为《新纂云南通志》所述,出现于光绪十年前后,谓之省城昆明兼销铺字号所创。
笔者所藏一枚云南牌坊银锭,为光绪早期的“官公估(官局)”牌坊锭(见图正、背面)。锭重188.7克,为清代库平两标准型五两锭,按克数换算清代库平(每两37.3克)五两为186.5克,币库平两还超重2.2克。锭面左右和正中均戳盖“光绪八年茂纹银”字样,左右牌坊柱上分别戳盖“官局公估李看”字样,总计戳盖36字。 银锭底部左右侧分别嵌钳有长约15毫米、宽约1.5毫米的竖银条,非常明显。由此可证此银锭在验看人验讫中,此银锭的自重并不达标,嵌钳的银条正是为了补重而嵌上去的。从实物的测重看,此锭并不是以滇平(每两合35.8克)或公平(每两合36.06克)两为验看标准,而是以藩库(国库)课锭的库平两为标准验看此锭,与藩库入库的课锭并无二样,即可作课锭直接入库。 公估纹银在光绪十年前后,依定制其成色为98%,与藩库可接纳的足色课锭之间存在着2%的差距,各州县征收接纳公估纹银的前提,是通过加征固定的补色银,以供改铸课锭之用,其性质与强征课锭并无两样。至光绪末,公估纹银的成色标准已大不如前,成色差异有的销铺降至2.5%~3%,已无法继续维持其公信力。倾销铺同业之间不记名的估色,甚至可能是铺号的自行估色,均冠以“公议”、“公议公估”的戳印。如“公议纹银看讫”、“公议纹银记”等戳印。各州县因此遭受的损失巨大,这才形成了光绪三十年之后的“公估”、“官公估”两种牌坊相互竞逐的局面,这是光绪三十年之后的事。 以笔者所藏的这枚光绪八年牌坊锭实物所戳盖的铭文分析:实际情况并非《新纂云南通志》言及的那样,即“官公估”制度的出现是在光绪三十年之后。笔者以实物戳盖的铭文为佐证,牌坊锭的“官公估”制度,至迟在光绪八年就已成定制。“官局公估”,顾名思义,即为政府官方设立的银锭检测机构。“李看”即为官方检测机构专门指派的检验人员。这枚光绪八年官局公估的云南牌坊锭,实际上就是具备入库资格的足色课锭,无需再改铸课锭。 清宣统三年(1911年)四月二十六日,清政府颁布《币制则例》,废两改元,以元、角、分纪值。至民国元年(1912年)《币制纲要》的颁布和民国三年(1914年)《国币条例》的颁布,全面性废两改元货币政策的实施,使得云南牌坊银锭失去了原有的功能、市场和销路,名噪一时的云南公估商“童福顺”、“余庆盛”、“周宝铨”、“陈元昌”等铺号,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