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捐实课厘金银 |
发布日期:10-09-15 08:34:08 泉友社区 新闻来源:中国商报·收藏拍卖导报 作者:嘉 泉 |
在中国近代财政史上,厘金的产生是一件大事,它不仅对清代后期的国家财政有其特殊的意义,而且广泛影响到近代经济的各个方面。厘金也称“厘捐”或“厘金税”,创行于咸丰三年(1853年),是一种值百抽一的商业税,1%为一厘,故称厘金。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已无法改善财政的窘迫,用增加田赋、强迫捐税或发行纸币等来增加收入筹措军费,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作为新的财政收入的厘金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诞生的。 咸丰三年,太平天国定都南京,清政府急调几十万大军,分设江南、江北大营,围堵太平军的发展。军饷的需求巨大,而清政府入少出多,财政拮据。清政府刑部侍郎雷以诚在扬州帮办军务,因部拨军饷捉襟见肘,分摊各省的协饷又迟迟未到,雷以诚急中生智在江边设局,对来往船只劝捐助饷,成效显著。但劝捐毕竟是劝,并非长久之计,于是采纳了幕僚张江的建议,试行商贾捐厘之法,既不称征厘,又不称抽厘,而称之为捐厘,既类似于捐输,又能长期课征,事实证明捐厘确实帮助了筹措军饷,功不可没。次年雷以诚上奏朝廷,建议在江苏各地仿行试办,不久推广于各省。咸丰末年(1861年)普及全国,此时的捐厘已无“捐”的含义,成为名副其实的税课。 厘金主要包括百货厘、盐厘、洋药厘、和土药厘等四类,其中百货厘举办最早,收入最大,范围最广,日用百货无所不包,因此,礼金主要是对百货厘而言。据同治八年(1869年)到十一年(1872年)的厘金收入统计,其中百货厘金占93%,其他只占7%而已。 厘金按征收对象分为坐厘与行厘。坐厘又称板厘,属交易税,征于坐商;行厘又称活厘,属于通过税,征于行商。 厘,即1%,是按货物价格的1%征收,但这只是最初的税率,随着厘金推行于全国,税率逐渐上涨,至光绪年间,已普遍增至5%至10%。厘金的征收和管理一般采取两种方法,1.官征制度,即由各省官府设立局卡,按照各自规定的税率负责征收与管理。2.包缴制度,即由同业商人承包本业商货捐捐厘的总额,并负责征收缴纳,称为“认捐”;由非同业商人承包该业捐厘总额,并负责征收缴纳,称为“包捐”。 厘金既无全国统一的法定税率,也无全国统一的课征机构,是地方各自为政。厘金的收入除一定的数额上缴朝廷,大部分由各省自行安排。厘金的课征手续是行商货物到卡,由货主到局卡验货,经核价查验后,按章课税,开票放行。坐商则按店铺的某段时间的营业额来征收厘金。各省厘金的征收是以银、钱为主,即大数用银,小数用钱,厘金局将收缴上来 |